【法官以案说法】 @消费者: “双十一”来临,这份法律锦囊你“加购”了吗?

2024-11-12 01:51:46

“双十一”来临

面对繁冗复杂的优惠规则

算不明白的满减折扣

你是不是已经摩拳擦掌整装待发了

请注意!

在你买买买的时候

也暗含着诸多法律问题

快来把这份法律锦囊加入购物车吧!

一、后悔付尾款,定金能否退还

某个不愿入睡的深夜,你在购物平台上闲庭信步,发现某熬夜面膜预付定金即可享受优惠价,于是大手一挥付了定金。第二天一觉醒来,你突然后悔冲动下单,想要退回定金。可以吗?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法官提醒

定金是否退还要视情况而定。消费者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的义务为按时付款。如果是因商家缺货等原因拒绝消费者的退款要求,属于商家违约,商家应当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消费者自身不想购买、忘记付尾款等而要求退款,由于其之前已经同意了“定金不退”的条款,商家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快递途中商品毁损、灭失

你望眼欲穿,买的东西左等不到,右等也不到,终于在与商家和快递公司交涉后确认,快递已经丢失。怎么办?

法官提醒

仍在邮寄途中未签收的商品毁损、灭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责任。快递签收前,商品毁损或丢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买家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者直接申请退款。

商家向快递公司交付商品后,快递公司因自身过错,未妥善保管致快递毁损、丢失等,应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签收快递时要当场验货,发现问题要及时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与商家沟通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现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

你满怀欣喜地拆开快递,却发现买的东西质量很差,与商家描述完全不符,大失所望。怎么办?

法官提醒

经查验确认后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等,以及要求适当的违约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监制:李世杰

校审:宋明英

文稿:段瑜、蔡宛芹

原标题:《【法官以案说法】 @消费者: “双十一”来临,这份法律锦囊你“加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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