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亩鱼塘风波平
草出尖尖柳吐芽,鱼翻点点水织纱,增氧机"突突"作响,打出朵朵水花。初夏微风拂过,江门台山都斛镇的鱼塘边传来了阵阵谈笑声。
“2000亩鱼塘都租出去了!老陶,多亏了你的设备啊!”某西等10家经合社的负责人看着眼前焕发新机的景象,满心欢喜。
前鱼塘承包者陶某也难掩笑意,“80万元的设备款,我也收到了!”
近日,这起鱼塘风波终于画上圆点,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法庭法官刘伟也不禁长舒一口气,安心地收下陶某送来的锦旗。
两千亩鱼塘起风波
“合同不能解除!”
“没钱交租就赶紧撤场!”
今年4月,都斛镇综治中心会议室里,陶某和经合社负责人因鱼塘承包一事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刘伟收到消息后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原来,2024年1月,陶某与某西等10家经合社签订鱼塘承包合同,承包近2000亩鱼塘,承包期10年。后陶某拖欠首年租金320万元,多次催缴无果后,经合社经民主议事决定,将陶某的押金320万元转为租金,并进行分红。
近期,因陶某未能重新补交320万押金、交付第二年租金,经合社要求解除合同,并以全部养殖设备抵扣违约金。
刘伟分别安抚好双方当事人情绪后,结合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加强释法说理,指出陶某拖欠租金行为,构成违约,经合社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知道自己不占理,陶某态度有所缓和,但一想到自己前期的投资就这样打了水漂,又是心有不甘,一脸愁容。
实地考察探究竟
鱼塘收益,涉及到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为有效调解纠纷,刘伟组织双方当事人先前往案涉鱼塘一探究竟。
车轮在坑洼的土路上一路颠簸向前,随着一阵扑鼻而来的咸腥味,成片鱼塘映入眼帘。陶某骄傲地介绍,周边几千亩鱼塘均由他承包经营。但到达案涉鱼塘后刘伟发现,里面空荡无鱼,一批崭新的养殖设备也被闲置在此。
详细了解后发现,陶某其他鱼塘项目已经忙不过来,并没过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这2000亩鱼塘里。“实践证明,贪多嚼不烂呀!”刘伟劝导陶某人精力有限,勿顾此失彼,更应及时止损。一番耐心说理后,陶某终于松了口同意解除合同,但坚持要带走这些设备。
“别总说我违约,你们呢?”陶某称,当初鱼塘及周边环境较差,多次沟通后,由经合社负责清理,但清理花费了数月时间,导致鱼塘延期交付,严重影响其进场。
“鱼塘早就清理好了,是你自己迟迟不进场。”经合社负责人也不甘示弱。原本平静下来的气氛,又骤然变得喧闹。
刘伟迅速劝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解析经合社延期交付鱼塘、陶某因主观原因延迟入场、陶某未依时交付租金等法律行为,并根据民法典关于违约损失赔偿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指出经合社可以要求陶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刘伟强调,这批设备的市场估价120万元,显然超出了范围。
“那该怎么办啊?”每多拖一天都是一天的损失,重新发包又还需要时日,经合社负责人眉头紧锁,急得在原地直跺脚,“要是有这批设备加持,下一轮招标工作可能更顺利些……”
设备谈判迎转机
原来,经合社要求全部养殖设备抵扣违约金,是看中了陶某设备的品质,有意想留下,这与陶某计划转让设备的想法不谋而合。
但此刻心有怨气的陶某,并不愿意。
“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发现突破口,刘伟迅速调整工作思路,从情理角度缓解陶某对抗情绪,并通过换位思考,给陶某详细分析了当前的困难,提议将设备降价转让抵扣部分违约金,“这样不仅减轻经济负担,还省了设备的拆除费、搬运费!”
“罢了罢了!”陶某大手一挥,同意转让。
经刘伟反复调解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合同,陶某将设备作价80万元转让给经合社,并当场补交了2025年欠付的租金。
6月初,两千亩鱼塘已成功发包并重新投入运营,经合社收到租金,第一时间向陶某支付80万元设备款。
夜幕悄然降临,皎洁的月色洒满了大地。双方当事人相互搀扶着走出坑洼的泥路,踏上了平整宽阔的水泥乡道,来到某西村委会签署调解协议书,村委会办公楼里传出阵阵笑声。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结案之后,刘伟还耐心劝导经合社负责人吸取经验教训,积极作为,用心服务,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才能保障村集体经济长效发展。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解“法结”更解“心结”,做实实质解纷、案结事了人和,2024年至今,斗山法庭调撤案件476件,调撤率达42.3%,成功调解并司法确认案件583件,将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