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支付”涉案30亿元 65人被起诉

2024-11-09 02:04:13

泉州网5月16日讯 (记者 傅恒 通讯员 李肇兴)今年5月15日是第11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昨日上午,泉州公安通报2019年以来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效以及典型案例。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泉州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521起,破案18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92名,挽回经济损失2.79亿元,沉重地打击了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9年5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组织晋江、安溪、石狮、南安等地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警种对“4·01”专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并取得重大战果,共捣毁犯罪窝点25个,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开设赌场、买卖银行卡信息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96名,冻结银行账户858个、资金1286万元,支付宝账号1342个,扣押大量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经查,2018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尼向他人购买网站后台源代码,以泉州通汇宝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搭建“通宝支付”平台,雇佣犯罪嫌疑人丁某豪等人在山东做平台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发展郑某乐等人作为通宝支付平台的代理,发展对接大量境外赌博、诈骗网站等“商户”,通过平台代理持有的大量他人实名的支付宝账号和绑定银行卡,为“商户”提供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并抽取每个“商户”流水金额的1.8%至2.7%不等的佣金手续费进行牟利。

截至案发,“通宝支付”平台共有代理100个,链接“商户”2079个,日均交易规模约3000万元,涉案金额约30亿元。目前,全案已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5名。

相关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老妈乐”栽了

2019年间,永春经侦大队、南安经侦大队破获“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叶某妹伙同周某鸯在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经营永春县老妈乐保健品店,并伙同吕某生、叶某花在南安市水头镇新村巷经营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水头分店,以投资“老妈乐商城”“德和商城”成为会员可以获得高额“广告费”返利为幌子,通过送小礼品、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骗取众多中老年人投资,并且通过组织小团体讲课、组织会员团队旅游、举办推介会等方式进行洗脑宣传,引诱更多老年人投资加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永春店向50多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246万元,南安水头店向60多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36万元。

犯罪嫌疑人吕某生、叶某花、叶某妹、周某鸯分别于2018年年底至2019年8月间被抓获归案,于2019年间被陆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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