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 海兴法院:利用支付令,快速解民忧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高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海兴县法院城关法庭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快速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被申请人分别于2019年3月、4月两次在申请人处购买水产养殖用品,共计欠款3720元,后经多次追要未得清偿,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海兴县法院城关法庭申请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债权人申请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凿,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立案当天就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最终,被申请人给付所有货款,本纠纷仅用了一天时间就得以圆满解决。
支付令具备收费低、程序简便、快速高效的特点,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今后,海兴法院将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督促程序的作用,当简则简、简案快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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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述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支付令的优点
申请支付令最大的优势就是方便快捷还便宜。
1.办案周期短。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5日内通知是否受理;受理后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2.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3.诉讼成本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也就是说申请支付令要比普通财产诉讼便宜一半以上,并且就算申请不成功仍需进行诉讼也只需要补差价即可不需要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