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做工程的工程款好讨要吗#
已经到2025年了,工程款是否好讨要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为助力工程企业追讨工程款,可运用多种法律途径,具体介绍如下:
诉讼途径
提起诉讼做好诉讼准备:工程企业需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工程已按约完成且质量合格、对方欠款事实及金额的证据,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文件、付款凭证等。此外,还要明确被告信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与执行: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入审理程序,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若企业胜诉,而欠款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工程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欠款方财产,并依法拍卖以清偿工程款。申请支付令:若工程企业与欠款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 15 日内向欠款方发出支付令。欠款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工程企业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代位权诉讼:当欠款方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工程企业债权实现造成损害时,工程企业可依据《民法典》规定,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直接要求第三人向其清偿债务。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非诉讼途径
协商和解:工程企业可与欠款方直接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确定具体还款时间、方式、金额等,并签订书面和解协议。若欠款方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工程企业可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方调解:借助行业协会、专业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的调解服务。第三方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若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工程企业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保密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殊法律手段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请求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欠款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工程企业可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申请,对欠款方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诉前财产保全需在申请后的 30 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诉中财产保全则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