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那些事 | 转错账起纷争 法院调解化干戈

2025-05-26 00:12:55

开栏语

张军院长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议上曾说到,要推动做实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助力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全面覆盖。

2024年以来,长宁县法院深入推进“全域诗华”行动,着力完善“诗华式”调解队伍,引入4名特邀调解员常驻诉讼服务大厅“诗华调解室”,同时吸纳19名善于调解、乐于做群众工作的退休干部、人民陪审员、乡村干部、乡贤等特邀调解员加入“诗华式”调解队伍。“调解那些事”专栏,让我们走进他们的世界,聆听那些满载温情、善意,微笑与泪水的调解故事。

在便捷的电子支付时代,转账失误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若是钱款误转他人账户,而收款人拒绝归还,付款方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长宁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这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合法权益。

转账失误引发纠纷

王某与陈某本无交集,双方既不相识,也不存在任何经济往来。2024年1月1日,王某因急需向他人转账 14000 元。匆忙之间,王某在操作银行转账时,误将这笔款项转入了陈某的银行卡账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发现转错账后,王某心急如焚,立即通过各种方式与陈某取得联系。起初,陈某在微信沟通中承认收到了这笔意外之财,并承诺尽快将款项退还。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王某多次催促,陈某却始终未履行退款承诺。无奈之下,王某为维护自身权益,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长宁县法院,要求陈某返还误转的14000元。

法院调解化解矛盾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燕国秀、刘世银迅速介入,深入了解案件详情,精准把握争议焦点,着手调解双方矛盾。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当即组织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焦急地陈述着事情经过,强烈要求陈某还钱。而陈某则表现得较为冷漠,以工作繁忙为由,称一直没时间处理此事。面对紧张的局面,调解员先耐心安抚王某的情绪,劝解其冷静下来,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随后,向陈某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王某的失误,并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若知道或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得利人返还所取得的利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听了调解员的解释,陈某道出了实情:原来,王某转账的那张银行卡恰好是其社保卡,此前尚未激活,无法通过手机进行转账操作,必须专程回老家办理激活手续。而陈某工作地点距离老家较远,一直抽不出时间回去,并非故意拖延退款。

得知这一情况,王某恍然大悟,也理解了陈某的难处,但同时表示自己目前急需这笔钱救急。见此情形,调解员燕国秀提出一个解决方案:既然是王某的疏忽导致转错账,那么陈某为了退还这笔钱,回老家激活银行卡所产生的费用,是否可由王某承担?在调解员合情合理的调解下,王某当即表示愿意承担陈某来回的车票费用。最终,陈某被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双方的诚意所打动,同意尽快返还扣除车票费用后的 13000 元。

调解结束后,王某激动地对调解员燕国秀、刘世银表达了感激之情:“我本以为这笔钱打水漂了,当时转错账急得不行,催了这么久都没回音。没想到你们这么耐心细致地调解,太感谢你们了!” 至此,这场因转账乌龙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矛盾也成功化解。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转账操作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的姓名、账号、开户行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转账申请,避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一旦发现转账错误,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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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调解那些事 | 转错账起纷争 法院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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