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年内因考勤被扣工资20.9万 律师:用人单位不得扩大劳动者的违纪后果历史上的惊天骗局:后周世宗叫柴荣,至今许多人信以为真

2025-05-22 01:30:38

在一年内,一名员工因为多次迟到,竟被扣了20余万元工资。劳动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据澎湃新闻,上海黄浦法院介绍,江某于2019年9月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兼销售工作。每月薪资由基本工资24000元、内勤绩效6000元组成。根据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大于10分钟小于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8%。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考勤记录,在江某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400元。江某遂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要求支付讼争期间工资差额。

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要求不予支付。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迟到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扣除与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的部分工资。但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应当合理且善意,普通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既有悖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期间的工资较为公平合理。现双方一致确认讼争期间江某被扣除工资209400元,结合江某的实际缺勤时间,经核算,江某因缺勤被扣除的工资应为12781.90元,故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196618.1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就此事,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沁涓,冯沁涓表示,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合理对价,即使劳动者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缺勤时间扣减相应工资,不得扩大劳动者的违纪后果。例如对于类似“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或者“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8%”,此种规定则属于明显放大劳动者的违纪情节,加重劳动者的违纪责任,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被不当减少,因此,即使有规章制度规定,也不会被法院支持。

冯沁涓介绍,虽然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单位不能无故扣员工工资,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可以通过公示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等合法规定,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考核。比如,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扣发员工缺勤期间对应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可依法规定迟到早退缺勤属于违反规章制度。若迟到早退缺勤超过一定次数则属于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若员工违反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无过错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实习生赵可盈 全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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