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键了解→

2024-11-07 00:49:56

  小伙伴们都知道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那么

  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每次可以提取多少?

  如何办理?

  一起来看!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办理指南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04号)。

  一、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或配偶拥有本市自住住房并需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申请时间

  当年度提出申请,每年可提取一次。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

  以户为单位,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金额且不超过最高提取额(目前最高为2592元/年)。

  计算公式:最高提取额=政府指导价(1.5元/㎡)×普通住宅面积(≤144㎡)×12个月。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

  指尖办:粤省事、“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网上办: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

  窗口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全市通办)。

  (二)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二)当年物业费发票或收据;

  (三)申请人身份证;

  (四)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注:如提取公积金支付配偶住房物业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若住房无变化再次提取的,提供当年物业费发票或收据、申请人身份证。

  想了解更多资讯

  请关注“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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