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医药政策通 | 医保支付正式步入DRG/DIP 2.0时代
前言
为推动多元复合式支付,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9至2020年相继印发了《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DIP病种目录库(1.0版)》,又于2021年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1版)》。
截至2023年底,全国九成以上的医保统筹地区已实施DRG或DIP支付方式。随着DRG/DIP开展的深入,部分地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反馈现行的分组不够精准、不足以贴近实际临床情况。为此,国家医保局统计分析医疗机构真实历史数据,开展跨学科临床论证,征求跨部门和医疗机构意见建议,于2024年7月出台《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 版)》(以下简称“DRG/DIP 2.0”)。
本文对DRG/DIP 2.0的重要变化进行梳理,并对本次调整的影响进行解读。
一、DRG/DIP 2.0的重要变化
1、精细分组方案和病种库
DRG 2.0:
DRG分组方案2.0针对13个学科、联合手术、复合手术等问题进行了重点优化与完善,使分组方案更加合理与科学。通过调研临床反馈,DRG 2.0将分组方案的基本结构调整为26个主要诊断大类(MDC),将核心分组(ADRG)升级至409组、细分组(DRGs)升级至634组,在增加外科手术组和非手术组数量的同时,减少内科组数量。
DRG 2.0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遗传的新型算法,使用多专业联合论证模式,并根据麻醉风险分级进行调整,提高并发症合并症(CC)、严重并发症合并症(MCC)分组的精准度与临床操作的契合度。
表格1:DRG 2.0与DRG 1.1分组方案的变化
DIP 2.0:
DIP 2.0扩大数据覆盖范围,收集91个城市近1.5万家医疗机构的近5,000万例历史医保结算清单/病案首页,对病种目录结构进行优化,使病种库与医疗技术同步更新。
2、允许各地对DRG细分组和DIP病种进行调整
为了使DRG/DIP的分组更贴近一线诊疗情况,DRG/DIP 2.0对分组进行优化的同时,也将DRG细分组(DRGs)和DIP病种的调整权下放至各地的医保部门。在确保DRG核心分组(ADRG)和DIP病种库分组规则在全国层面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各地可以结合实际临床情况,对本地的DRG细分组(DRGs)和DIP病种进行适当的调整。
3、提高分组之外的特例单议机制占比
为鼓励医疗机构接收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材新技术、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本次2.0调整将医疗机构可申报的特例单议数量提升至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0.5%,由专家团评审后支付。
二、下一步行动
DRG/DIP支付方案自执行以来,通过降低患者次均医疗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有效地提高了患者就医的可及性。DRG/DIP 2.0的出台将会进一步促进医保、医疗、医药的协同发展,在提高医学诊疗水平的同时,降低医疗成本,解决患者就医难的问题。
1、建立沟通反馈机制,采纳新型方案
DRG/DIP 2.0在应用执行层面,通过授权地方对细分组/病种进行调整,以及鼓励对特例单议开展评估,必要时将其纳入诊疗路径的方式,促进医保和医疗的沟通,使政策可以更加贴合临床实践。
近期各地方医保部门通过成立跨学科的专家评审团,积极与当地医疗机构开展信息交流,收集临床与运营管理上的创新意见,陆续推出了DRG/DIP 2.0的落地方案。以山东省和四川省为例,医保部门结合国家DRG/DIP 2.0版本的指导,在分组、权重、特例单议等方面建立了适用于当地的2.0落地方案。
信息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安永分析
本次更新鼓励各地部门定期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反馈,在充分考虑地方差异、医疗机构差异与患者临床表现差异的前提下,在支付的权重、费率和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加强对特例单议的评审,将有一定数据量的新型方案纳入诊疗路径中,减轻患者和医疗机构就诊疗结算问题的后顾之忧。
2、鼓励创新诊疗方案,保障医疗可及性
本次2.0对特例单议比例的上调为医疗机构和患者带来以下利好。
同时,特例单议也解决了DRG/DIP 1.0阶段创新诊疗方案结算难的相关问题。
3、开拓新型运营管理模式,降本增效
自DRG/DIP实施以来,医疗机构不仅在临床方面努力创新,同时也在运营管理方面不断拓展新思路。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联手开展DRG联动采购,通过汇总多家大型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需求量,参考付费标准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价格谈判降幅,有效地降低了高价值耗材的价格。这一举措不仅降低了医院的成本,增加了医院的净收入,使得医院可以将净收入投入到其他运营项目中,并且帮助减少了患者诊疗中的个人支付金额。
三、结语
本次国家医保局发布的DRG/DIP 2.0版在历史版本的基础上做出一系列重要改变,主要包括对病组和病种库的精细化升级,向地方下放分组调整的权利,以及将特例单议的比例提高。DRG/DIP 2.0的更新使得支付办法更加贴近临床实践,推动各部门建立临床沟通反馈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创新诊疗方案,并且开拓新型运营管理模式,保障患者的临床质量以及诊疗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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