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您好,您有一份支付令需要签收……”

2024-11-05 09:37:20

2024年1月17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发出2024年第一份支付令,督促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让当事人不用经历繁琐的诉讼程序和漫长的诉讼周期,就可以解决 “讨债难”的问题,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案件经过

2023年6月,王某因业务需要向江西某公司(申请人)采购建筑材料,双方签订了供需合同,付款方式为供货完成后七日内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供应了王某需要的材料,但王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直至2023年底仍有余款未付清。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故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向王某发出支付令督促其支付拖欠的款项。

本院受理该涉企案件后,指派给园区法庭办理。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公司与王某之间合同关系明确,欠付事实及金额清楚,于2024年1月17日向王某发出支付令,并进行了送达工作。承办法官积极联系王某,耐心释法说理,王某表示对欠付金额及事实无异议,因资金周转困难才一直未付清,并承诺会在十五天内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链接

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是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这一类纠纷的便捷途径之一。

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沃土。下一步,德安县人民法院继续以司法护企、司法惠企、司法安企为目标,积极创新司法服务方式,为辖区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支撑。

作者|易春姣

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您好,您有一份支付令需要签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