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支付令”,不走诉讼程序也能拿到钱!

2025-02-09 01:45:59

近日

宁都县人民法院发出今年首张支付令

申请人刘某向本院提交支付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曾某向申请人支付借款及利息。本院与被申请人联系了解相关案情并收到被申请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后,认为申请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2022年7月26日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

那么,什么是支付令呢?

支付令,属于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金钱债务的程序。支付令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具有非诉性、简捷性等优势,只要被申请人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基于申请人的申请发出的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支付令的优点是什么?

支付令从申请到生效时间周期短,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且费用低。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也就是说,申请支付令要比普通财产案件诉讼便宜,就算申请不成仍需进行诉讼,也只需补差价,避免了重复缴费。这对当事人而言更即时、快速、便捷,对法院而言能有效地繁简分流、减压增速。

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支付令,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二、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四、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五、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申请支付令要注意什么?

一、支付令只能以书面形式申请,且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会在5日内通知是否受理。若法院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二、法院受理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即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法院发现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被法院驳回支付令申请的,不影响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

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有异议,应在限期内提出书面异议,超过期限未提出书面异议又未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就该支付令向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是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成立的,法院将依法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

附相关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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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用“支付令”,不走诉讼程序也能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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