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法院案例】粗心汇款转错账怎么办?法院:飞来之财不轻取,不当得利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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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24年12月
当前,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手段既方便又快捷,但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易转错账的风险。近日,家住西固的张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2024年3月,张某利用手机银行给家人转账时,因操作失误,不慎将2.5万元转至别人的账户内。张某意识到转错账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收到张某转账的银行账户持有人为蔡某,并提供了蔡某的联系方式。后张某主动与蔡某联系,蔡某也承认收到了一笔陌生转款,但表示自己没有义务配合张某追回钱款,要求张某另想办法。出于无奈,张某将蔡某起诉至西固法院。
由于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当事人的权责也很明确,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很快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然而,法官按照张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蔡某,但对方一听是法院的来电便直接挂断电话,之后再也联系不上。张某认为,蔡某显然已经动了将钱款占为己有的念头,担心他会转移财产,于是再次向法官寻求帮助。考虑到张某急于追回钱款的迫切心情,办案法官为张某给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诉前财产保全。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由于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会影响被申请人的财产处分权,鉴于本案还没有正式审理,办案法官要求张某在申请保全时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详细介绍了财产保全的功能作用和申请程序后,张某当即决定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了担保。第二天,西固法院就作出了裁定,对被申请人蔡某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内的存款,共计2.6万余元。这一方法果然奏效,蔡某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已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了法院,并同意和张某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蔡某承诺将张某错转的2.5万元全部退还,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本不应属于自己的“飞来横财”,切勿心存贪念,妄图据为己有,以免和本案的被告蔡某一样,最后非但要全额退还钱款,还要承担其他损失。同时,西固法院也借本案提醒大家,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转账。若错误转账,要及时采取措施,和对方取得联系,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向转账银行等三方机构寻求帮助,如收款人仍拒不退还,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西固法院案例】粗心汇款转错账怎么办?法院:飞来之财不轻取,不当得利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