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南郑法院:支付令打通“双赢”的最后一公里

2024-12-20 02:16:17

2024年12月4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诉前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发出的支付令因主动履行而生效,打通了诉前调解助推当事人“双赢”的最后一公里。

2022年11月,徐某为开办超市与赵某签订《租房合同》,约定了租赁房屋范围、租金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徐某支付1万元后,将承租院内的12间房屋拆除,未再支付租金。赵某申请诉前调解,要求徐某支付尚欠租金8万元。

诉前调解时,徐某认为签约时承诺的租金给高了,自己履行合同要吃亏,主张变更租赁合同内容,但赵某并不同意。徐某遂生解除合同之意,赵某要求徐某赔偿拆除房屋的损失,双方转向争议如何确定已拆房屋的损失。调解员问清了徐某的从业经历、租赁诚意及支付能力,让赵某认识到徐某有能力履行长达二十年的租赁合同,扭转双方即将“谈崩”之势。针对谁交管理费的“堵点”,承办法官讲清“谁经营超市,谁负担风险”的道理,徐某愿意作为交纳主体,赵某为鼓励徐某长期经营自愿承担三分之一管理费,双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徐某要求在与第三方签订交纳管理费协议后再支付租金3.8万元,由于能否及何时签订协议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出具民事调解书。

南郑法院确定徐某已签订协议后,依赵某申请向徐某发出支付令,徐某主动付清了租金,生效的支付令锁定了当事人捐弃前嫌、长期合作的“双赢”结果。

作者| 张平 徐倩

编辑| 李娟

责编| 翟力强

主编|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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