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转错钱怎么办?
生活中,转账失误的问题时有发生。近期,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转错账引发的纠纷。
夏某打算给张伟某转5000元,却因手机银行转账记录中“张伟某”和“张迎某”只差一字,误将钱转到张迎某的农行卡。夏某发现后,积极联系张迎某,希望拿回这笔钱。但张迎某却以“没钱”和“欠钱被其他扣款平台扣走”为由拒绝,甚至拉黑了夏某的手机号,于是夏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无其他收付款关系,张迎某拒不返还款项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最终,法院判决张迎某立即向夏某返还5000元不当得利。这一案例提醒我们,面对他人错转的款项,应及时归还,莫让不当得利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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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财产的增加,也可以是财产负担的减少或消灭。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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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受益人必须从他人那里获得了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财产利益的取得、财产权利的扩张,也可以是财产负担的减少或债务的消灭。
2.另一方受到损失:这种损失可以是财产数额的减少,也可以是财产数额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
3.利益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受损人的损失是由受益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若一方获得的利益并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4.获利与受损均无法律依据:缺乏法律上的原因,即意味着取得利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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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旦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此时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则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如果原物已经毁损灭失,无法返还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折价后,以金钱的形式返还给受损人。
三 审:吕万慧
二 审:胡 芳
一 审:邹韵佳
原标题:《【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转错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