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一企业拒不支付被强制执行 改过即申请解除“限高令”
人民网上海7月28日电 日前,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上海某企业有限公司取消限制消费令向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及时为区域内一家劳动用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申请取消限制消费令。最终,这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取消了限制消费令,企业的经营又重新回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年前,这家劳动用工企业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但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该企业在收到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该企业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该企业因无可供执行财产,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重拳出手,效果显现。“限高令”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生活工作方方面面,企业经营也受到严重影响,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表示想出差办个事连高铁票都无法购买。于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急匆匆来到了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向办案人员说明情况,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支付了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并向该机构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承诺。最终,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通过了对该单位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并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取消了限制消费令。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企业经营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良好的企业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企业经营者只有认真承兑信用,才能以较高的信用度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求一席之地。这起案件中的企业因拒不履行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最终被申请强制执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新型监管机制的实践探索,也是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实施有效监管真正形成对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预警管理的有效手段,助力打造黄浦最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