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别人乖乖还钱?
一朋友欠我8千整,刚开始让他还钱,他永远只有明天或者过几天,后来干脆电话也不接了,和我玩起了失踪,金额也不大,打官司很麻烦的,这种情况我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给他发“支付令”,15日内,他没提出书面异议,这个“支付令”就生效了,到时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银行卡划钱。车贷、房贷、会被冻结,他本人还会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这个时候他才会主动联系我。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一、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29条规定,支付令的申请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
四、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的范围,包括下述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
2、请求内容的审查。
3、请求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
4、支付令能否送达债务人的审查。
注意:申请人借款给被申请人的证据,列入:没有借条该怎么办?
打电话给对方,叫出他的名字,说出借款金额,什么时候还钱,就可以了。这都是有效证据。